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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性侵犯不能吃“哑巴”亏 多宗幼女被强暴案警戒家长要学会“自救”:及时报案,保存证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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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5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多棱镜

  受性侵犯不能吃“哑巴”亏
  多宗幼女被强暴案警戒家长要学会“自救”:及时报案,保存证据
  董育芳高穗生
  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连日来在广州市民中引起议论:为人父母如何防范家中“嫩花”被摧残?万一出事,家长们该怎么办?
  广东省妇联权益部近年所接访的多宗幼女被强暴案显示,受害幼女或被不认识的陌生人强暴,或被身边的熟人、老师、邻居、亲朋好友诱奸,盖因为父母对孩子监管不力;有的家长在案发后又错过报案时间,更不懂得如何保护证据。请看以下几例“哑巴吃黄连”的个案。
  李女士前些年与丈夫离婚后,独立带着“千金”过日子。她咬咬牙,挤出一万多元买了一台钢琴,让十二岁的女儿莉莉接受音乐熏陶,并请了一名男教师为女儿教琴。初时,她每次都陪女儿上门学琴,后来,为了增加收入,她下班后要去“炒更”,便让女儿独自去学琴。这位钢琴先生对莉莉呵护有加,让她享受到了久违的父爱。除了学琴,在生活上对她给以小恩小惠,他对她从过分亲热到诱奸了她。这一切,莉莉全然不觉有何不妥,出于对老师的感激和敬重,她从没想到要向母亲诉说。事发一年后,李女士才察觉,追悔莫及。
  粤东山区陈氏夫妇的“掌上明珠”欣欣,从学校回家途中被人强暴。当母亲在小巷暗处找到正在哭泣的宝贝女儿时,得知女儿被人“欺负”,激愤交加。回家后,母亲强忍泪水,第一时间为女儿从上到下洗刷个干干净净,然后又将欣欣换洗下来的衣裤全扔到洗衣机中搅个不停。之后,当父母的想起要向欣欣问个清楚,但面对惊魂未定的女儿,他们又不忍扒孩子的伤口,结果一拖就是十几天。及至他们向警方报案时,始知由于自己无知,没有保存惩处奸淫幼女的有效犯罪证据,延误了时间,给案件侦破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广东省妇联权益部负责人提醒家有“嫩花”的父母们,要作好防范,避免孩子受到性侵犯;对青春期的少女,母亲有必要讲授一些性知识;幼女进行户外活动时,一定要有成人陪同;假如孩子被强暴,应及时报案,妥善保存犯罪证据,等待警方取证。
  (羊城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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