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阅读
  • 0回复

法律顾问出大力 非法集资被中止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5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法律顾问出大力
  非法集资被中止
  付力
  1997年9月至今年年初,吉林省四平市发生了四起非法集资事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四平市天河实业、日发木业、华泰物业、友谊物资4家公司先后以为下岗职工献爱心、面向社会招收员工的名义,以收取“抵押金”、“业绩款”、“定货款”等形式,用高回报为诱饵,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骗取资金达1亿多元,受害群众数千人,范围涉及黑、吉、辽、冀四个省的近20个市县。到今年5月份,这4家公司有的携款外逃,有的继续进行集资活动。一些了解内情的受害群众强烈要求政府予以解决,一时间,这四起集资事件成了影响四平市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认定这种集资行为是非法集资还是金融诈骗。今年5月10日,吉林省政府就这一事件召开了专题会议。省政府有关领导在听取四平市政府和四平市人民银行汇报之后,征求省政府法律顾问团高静和张启民两位律师的意见。顾问律师明确指出,这种集资行为不是普通的非法集资,而是以集资名义进行的金融诈骗活动,主要组织参与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应立即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应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冻结和查封这四家公司的所有财产,向社会揭露这几起金融诈骗的真相,防止群众继续受骗。专题会议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对进一步的查处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
  日前,经四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由这四起诈骗案引起的群体上访事件已经平息,林士忠、张桂华等大部分犯罪嫌疑人已落入法网,部分赃款被追回,群众的财产安全得到了保护。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