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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专项资金截留财政收入 化隆县违纪购买小轿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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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5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挪用专项资金截留财政收入
  化隆县违纪购买小轿车
  本报记者马应珊新华社记者党周
  “光知道贪图享受,不顾群众疾苦,心里没有共产党的宗旨,截流、挪用专项资金买轿车,这样的领导班子要整顿,这样的干部要撤换!”这是中共青海省委书记白恩培在一次全省干部千人大会上,对化隆回族自治县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违纪购买轿车的严厉批评。
  化隆县是国家级贫困县。青海省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常年对化隆县重点扶贫,但化隆县主要领导在拖欠全县教师和职工两三个月工资不发的情况下,却购买小轿车、手机,经常住在西宁的宾馆,出入舞厅,激起全县干部群众的愤怒。为此,群众向海东地委、行署、青海省委举报。接到举报后,海东地委书记赵永忠、行署专员周建新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力量,于今年8月12日至9月6日赴化隆县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截至1999年8月13日,化隆县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至1999年5月份,共拖欠3个月;全县教师工资发放至1999年6月份,共拖欠2个月。而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从1998年9月至1999年8月共购置小汽车28辆。群众举报基本属实,并查清了违纪购车单位。
  县粮食局在1998年3月挪用财政拨付的粮食转制项目补助资金15.5万元,购置桑塔纳2000型轿车1辆。县政府办公室1998年9月通过县“外资办”挪用农用专项资金20万元,购置桑塔纳2000型轿车1辆。1998年6月,县政府办公室为购置一辆桑塔纳,通过县计委挪用省计委拨付的群科则塘水电站前期费用7万元。县委办公室在1998年12月通过县交通局公路公司,以借用乡村道路修建款为名,挪用农用专项资金20万元,购置桑塔纳2000型轿车1辆。1999年1月,县委办公室又通过县交通局公路公司,以借用乡村道路修建款为名,挪用农用专项资金10万元;通过县土地局截留应上缴财政的国家重点工程公伯峡水电站土地征用补偿款10万元,共计20万元,购置桑塔纳2000型轿车1辆。县土地局在1998年11月截留应缴财政征地管理费2.2万元,购置北京吉普车1辆。县林业局在1998年12月为购置一辆桑塔纳,截留应缴财政的“李兰西”工程林地占用补偿费14.5万元(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县农业局在1999年3月为购置一辆桑塔纳,挪用财政拨付的良种场农机购置款8万元(经请示县政府同意)。
  以上8辆违纪购车的金额合计107.2万元,其中:挪用专项资金80.5万元,截留应缴财政收入26.7万元。
  部分单位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购车时向单位或私人借钱购置小汽车,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全县用借款购车的单位8个,共计借款53.96万元,其中:县政府办公室通过县公安局借用财政预算外专户资金10万元,借县铝业公司5.45万元;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从私人处借款1万元;政协办公室从佛教寺院夏琼寺借款5万元,向私人借款2.5万元;组织部从扎巴粮库借基建款4万元;检察院从县计委借款4万元;林业局从私人处借款2万元,从私营企业中借款2万元;建设局从所属的市政公司借款6.29万元;就业局购车的11.72万元全部为私人借款。
  化隆县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小汽车审批过程中,县委、县政府认为只要不向县财政要钱,不管资金来源是否合理,一般都批准购置,因而导致在短时间内集中买车。更为严重的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以借用为名带头挪用专项资金购车,致使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购置小车时也竞相在专项资金上打主意。县财政对部分应纳入财政预算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应纳入财政专户储存的预算外收入,无法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收缴入库和纳入财政专户储存管理,造成这些单位自收自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纪委《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购买、更换小汽车行为的党纪处理办法》及《关于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申和提出的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5条规定”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海东地委对化隆违纪购买轿车问题作出了如下处理:
  县委书记刘树恒对化隆县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购置中管理失控、挪用专项资金和截留财政收入购车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化隆县,另行安排工作。化隆县县长马生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化隆县,另行安排工作。化隆县粮食局局长马福祥在严重违纪购车中负有领导和直接责任,因此责成化隆县纪委对马福祥进行立案调查。本应对严重违纪的车辆全部拍卖,但鉴于拍卖后又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工作不便,海东地委决定对县委办公室挪用专项资金20万元、县政府办公室挪用专项资金20万元和县粮食局挪用转制资金15.5万元购置的3辆桑塔纳轿车,于1999年12月底前由地委监督,县政府负责公开拍卖,其收入如数归还到被挪用的专项资金。对县属各单位违纪购车的领导干部,重新调整后的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正在进一步严厉查处。
  编后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我们痛心地看到,党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在相当一部分党员和干部中被淡忘了,有的甚至丢得差不多了。发生在化隆回族自治县的事,是一个典型。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县委书记和县长,理应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带领人民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可他们并不是这样做,而是忘了中国共产党的宗旨,贪图享受,全然不顾当地人民群众的疾苦,拖欠教师和职工的工资不发,竟违纪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购买小轿车供自己享用,还经常住高级宾馆,出入舞厅,这哪里还有一点共产党领导干部的气味!我们各级领导干部都应从中吸取教训,艰苦奋斗的精神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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