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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钱毒死牲畜 受严惩罪有应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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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5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事中有法

  为赚钱毒死牲畜
  受严惩罪有应得
  1998年,辽宁省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四组农民孟宪东来到凤城市东汤镇兴隆村一组,在其未婚妻家居住,以屠宰牲畜为业。干了一段时间,又开始从事倒卖死骡马生意,但骡马自然死亡的太少,赚钱不多。于是,他想出一条自认为既省事又来钱快的妙方。1998年12月13日晚11时许,他来到兴隆村顾某家,把早已准备好的剧毒药偷偷撒在顾家的牲口槽里。天亮时,院内的32只鸡、6只鹅、2只鸭子,还有两头带崽的母猪全死了。顾某报案后,经有关部门侦破,发现是孟宪东所为。据调查,孟自1998年10月至12月期间,先后5次将配置的鼠药分别投放在群众的马槽内,毒死骡马10匹、猪3头、鸡鸭鹅40只,价值23180元。
  孟宪东为谋取钱财,不择手段,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的有关规定,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依法受到严惩的孟宪东后悔不已。
  辽宁凤城市人民法院高乐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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