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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两临时性市政机构成员产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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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9
第4版(要闻)
专栏:

  澳门特区两临时性市政机构成员产生
  本报澳门12月18日电记者王荣久、吴亚明报道:澳门特区两个临时性市政机构的成员昨天产生,共22人,其中临时澳门市政机构成员13人,临时海岛市政机构成员9人。现澳门市政执委会主席麦健智为临时澳门市政执委会主席,现海岛市政执委会主席马家杰为临时海岛市政执委会主席。
  澳门特区筹委会的有关决定规定,在澳门特区设立非政权性的市政机构以前,将澳门原市政机构改组为特区的临时性市政机构,临时性市政机构由行政长官授权开展工作,并向行政长官负责。澳门特区临时性市政机构的任期到新的市政机构产生为止,时间不超过200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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