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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自家人办好大家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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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21
第10版(各地传真)
专栏:

  随着工商行政管理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显突出,如何提高工商行政执法水平成了当务之急。近十年来,广东省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走出了一条以强化法纪监督机制为手段,以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为目的的“量化”管理模式——
  管好自家人办好大家事
  本报记者郑德刚
  近些年广东的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有几个数字说明了这种状况:1998年,全省新登记的公司就有6.7万多家,同比增幅高达15%,居全国第一;外商投资企业5.7万多家,投资总额2210多亿元,居全国第一;全省私营企业14万多家,增幅16%,居全国第一;城乡个体工商户150多万户,增幅6%,还是居全国第一……要管理好这个全国第一的家当,必须建立起一支有权威的执法队伍。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乐朝沛对记者说,一次不公正的执法,甚至比十次犯罪危害更大!
  从90年代初开始,广东省各级工商部门领导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亲自带头抓法制教育。据统计,仅从1994年以来,广东省工商局就举办了各类法律法规学习班190多期,印发各类学习宣传材料10万多份,机关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310人次,召开各类学法用法研讨会、座谈会和知识竞赛37次。在这个过程中,省局把全省各级工商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第一线行政执法人员作为学法用法的培训骨干,专门为他们吃了“小灶”。据介绍,省局专门为各级领导举办了97期《行政诉讼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广告法》、《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的学习班,印发了各种辅导材料23万多份。
  经过多年的努力,全省工商管理机关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培训机制,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得到大面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也普遍“水涨船高”。据介绍,1994年全省行政执法的错案率为8%,1995年为3%,1996年、1997年和1998年为零。
  在长期坚持不懈狠抓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广东省工商局在不断总结基层工商机关行政执法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了一整套以保证依法行政为目的的执法责任制,对案件处理过程中领导干部和执法个人的行为作出了严格的规范,专门成立了案件复议委员会、案件审议委员会,规定对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疑难复议案件,一律要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规定办案人员对所有案件必须坚持二人办案、集体讨论、法制审核、领导审批的制度。对行政执法单位及个人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滥用职权、越权执法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最高追偿可达本人月工资的10倍。
  制度是人设定的,制度的执行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的质量。广东省工商局为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了严格的执法检查办法,并以此作为“量化”执法水平的试金石。根据这些监督检查制度的规定,各地工商部门的案件处理情况必须通过“主体关、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定性关”共五道关的量化评分检查,如果被抽查的案件有一关未过,该项案件的评比只能得零分。
  就是靠这些“苛刻”的规定,广东省工商机关的行政执法逐步实现了“由经验向法制、由被动向主动、由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的三个根本性转变,使全省工商行政执法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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