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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会议强调围绕粮改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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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22
第5版(综合)
专栏:

  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会议强调
  围绕粮改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何勇今天在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强调,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围绕粮改工作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巩固成果,推广经验,推动和保证粮改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会议是由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国家计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工商局、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召开的。
  何勇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各地开展粮改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国家七部门两次派出检查组,对一些产粮大省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通过开展粮改情况执法监察,纠正了一些不符合粮改政策的做法,查处了一批违反粮改政策的违纪案件,强化了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管,促进了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顺价销售、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的贯彻执行,粮食工作领导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自身改革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何勇对明年粮改情况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明年要继续加强对贯彻落实粮改政策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是否做到常年、常时挂牌敞开收购农民余粮,认真执行按质论价和优质优价政策;是否执行国务院确定的粮食顺价销售原则,制止低价亏本销售;非主产区的小麦、玉米、稻谷三大粮食品种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是否报经国务院审批;粮食超储补贴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位,以及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对重大问题还要跟踪督查,确保粮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违反粮改政策的案件,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要认真梳理,抓紧调查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粮改政策的行为,截留、挤占、挪用粮食资金的行为,以及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贪污挥霍粮食资金等腐败行为,要及时纠正和查处。情节严重的,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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