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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价格杠杆扭转价格形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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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20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促进宏观经济形势向好的难点在价格。前期行政干预的价格措施无法从根本上扭转价格形势,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更好地运用价格杠杆
  用好价格杠杆扭转价格形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陈淮
  1999年10月末的统计资料显示,居民消费价格仍比上年同月下降0.6%,商品零售价格比上年下降2.6%。从经济运行情况表明,促进宏观经济形势向好的难点在价格。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加薪、征收利息税、遗产税等措施的酝酿或出台,价格预期的因素在增强。“买涨不买落”的心理因素可能正在成为需求扩张的重要“瓶颈”。因此,短期宏观调控的直接目标应当是争取在2000年第一季度使同比价格变动指标扭转为正增长。政策要明确无误地向市场传达出价格将由降转升的信息,扭转人们等待价格进一步下降的心理预期。
  扭转价格形势应当更多地运用价格杠杆。在2000年将继续采取的反通缩政策中,发债、调息、增减税、扩大货币供给、促进收入增长等应当不是难点。因为我们已经在财税、利息、收入等经济杠杆的运用中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无须讳言,我们没有在价格杠杆的运用上取得相应经验。1998年以来,陆续采取过的价格措施,诸如具有政府背景的行业“自律价”、彩电业的彩管“停产保价”、航空业由政府干预的垄断价等,可以说,都未取得预期效果。
  前期价格政策的缺陷主要在于四个方面。一是用主观意志代替客观规律。事实上,在严重的供求失衡形势下,不仅需求方不可能认可垄断价格,就是在供给方内部,价格“卡特尔”也很难建立起来。明显的例证是,政府不得不在查处“违规”企业上投入大量政策成本。二是破坏了社会经济关系的协调基础。从本质上说,供求失衡本来就是社会经济矛盾趋于激化的外在表现。但前期政策的内在目标经常是保证供给方“增收”而非供求平衡。这种牺牲需求方市场权益的政策必定导致社会经济关系的进一步趋于对立。三是向市场发出了错误的讯号。价格走低的直接原因是供大于求。而拉高价格的政策事实上是在向市场明确发出短缺和增产讯号。在这种价格政策下,市场机制不可能产生对过剩生产能力的淘汰力量。四是政策作用对象对整体价格形势影响微弱。前期价格政策失效的另一重要原因在于,政策对象主要选择了那些在价格上升时人们可以不买或少买的商品或服务。
  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更好地运用价格杠杆,政策着力点主要在于调整价格结构和稳步地适度推高价格指数,理顺社会经济关系和改善社会经济预期。例如,调整住宅业的租、售价格关系,加快公房提租的步伐,推动购房需求增长;调整实物产品与服务之间的比价关系,采取措施抑制医疗、教育、旅游等业服务价格上涨过快的趋势,降低信息服务业过高的垄断价格;调整公共产品价格,对节约资源、缓解环境压力、推进福利性消费私人化等影响大的公共产品可有步骤地逐步推高价格;对消费刚性特征明显、价格指数影响较大的产品仍可采取最低限价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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