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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 成员名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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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8
第4版(要闻)
专栏:

  澳门特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
  成员名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本报北京12月17日讯记者傅旭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向今天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议案,提请审议澳门特别行政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草案。
  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吕聪敏就草案作了说明。
  吕聪敏说,根据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选举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中的中国公民,没有参加推选委员会的澳门地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以及不是推选委员会委员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本人提出不愿参加的除外。
  吕聪敏说,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符合条件的218人发函,通知他们凡愿意参加选举会议的,可于11月3日至15日期间领取、填写并交回选举会议成员登记表。在此期间,共有204人领取并交回了登记表,表示愿意参加选举会议。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产生办法的规定,愿意参加选举会议的204人为澳门特别行政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成员。11月28日,有一人病逝。现在选举会议成员实有203人。选举会议成员名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
  吕聪敏说,澳门特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产生办法规定:“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推选九名选举会议成员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从其成员中推选常务主席一人。”建议由委员长会议提出主席团成员人选的建议名单,提交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推选产生。
  委员长会议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何椿霖秘书长主持澳门特别行政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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