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阅读
  • 0回复

苏联照会法英等六国政府 严正指出巴黎协定违背关于禁止使用 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的日内瓦议定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1-15
第1版()
专栏:

苏联照会法英等六国政府
严正指出巴黎协定违背关于禁止使用
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的日内瓦议定书
【新华社讯】塔斯社莫斯科十四日电:十四日各报刊载了苏联外交部在一月十三日送交法国驻莫斯科大使馆的照会,照会全文如下:
苏联政府认为有必要向法国政府作下述声明:
在关于建立有法国、英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以及西德参加的所谓“西欧联盟”的巴黎协定中,含有和一九二五年六月十七日签订的“关于在战争中禁用窒息性、有毒的或其他瓦斯以及细菌武器”的日内瓦议定书相违背的条款,而法国政府是这一议定书的保管者。
大家知道,日内瓦议定书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签订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广泛地使用了窒息性和有毒的瓦斯以及其他类型的化学武器,化学武器的使用遭到各国人民的坚决谴责。在那时就已经存在使用致命的细菌武器的危险,使用这种武器的目的是要使和平居民传染严重的疾病。这种情况使得有必要签订一个国际协定,即上述日内瓦议定书,这一议定书禁止在战争中使用下列大规模毁灭性的武器:窒息性、有毒的或其他瓦斯,一切类似的液体、物体和发明物,以及细菌作战方法。
现在,日内瓦议定书得到绝大多数国家的承认;在这个议定书上签字的或参加这一议定书的共有五十个国家,其中包括“西欧联盟”的所有参加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以及德国。
日内瓦议定书指出,“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有毒的或其他瓦斯以及一切类似的液体、物体和发明物受到文明世界的舆论的正义谴责”。议定书的签字国“为了要使各国在良心上和实践上受约束,从而公认这种禁止是国际法的一部分”,特承担下列义务:它们“承认这种禁止,同意把这种禁止扩大到细菌作战方法上,并同意彼此之间受这一宣言条款的约束。”
日内瓦议定书的规定是目前公认的国际法准则。
日内瓦议定书曾在阻止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使用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方面起过显著的作用。甚至希特勒政府(大家知道,这个政府的主要人物曾被国际法庭判为战争罪犯)也没有敢使用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没有敢破坏日内瓦议定书。
但是,不顾上述一切情况,巴黎协定规定,西欧军事联盟的参加国将进行化学战争和细菌战争的准备:储存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用这些武器来装备自己的军队。
譬如,巴黎协定关于建立“西欧联盟”的第三号议定书指出,这个军事集团的参加国将在建立原子储备(苏联政府已在给法、英、美三国政府的历次有关照会中表明了对这个问题的态度)的同时,建立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的储备。上述议定书的第二号附件说明,这些储备将包括“专门用于军事目的的任何窒息性、中毒性、刺激性、麻痹性、阻碍发育的、糜烂性和催化性的化学药剂”以及“专把有毒的昆虫、其他活的和死的机体、或这些机体的有毒产物用于军事目的的设备和器械”。
巴黎协定关于建立西欧军事联盟的第四号议定书规定可以根据这个联盟的参加国的军队的数量扩充上述储备,一方面可以在它们本国组织大规模生产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另一方面也可以向国外购买或依靠所谓“外国军事物资援助”的供给。
苏联政府认为自己有责任特别提出,巴黎协定除了让这个协定所规定建立的西德军队拥有原子武器以外,还让它拥有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
这种情况不能不加深在欧洲发生毁灭性的化学战争和细菌战争的危险,这种战争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并给各国人民带来难以计量的苦难,这种战争对人口密集的欧洲各国尤其危险。
鉴于上述情况,苏联政府认为,必须提醒法国政府注意:法国根据规定关于“西欧联盟”成员国和北大西洋集团成员国的军队可以使用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的巴黎协定而准备承担的义务是和法国根据一九二五年六月十七日签订的“关于在战争中禁用窒息性、有毒的或其他瓦斯以及细菌武器”的日内瓦议定书所承担的国际义务不相容的。
苏联政府认为,必须提醒法国政府注意法国因破坏一九二五年六月十七日日内瓦议定书而要负的严重责任。
苏联政府同时以同样内容的照会分送给英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这些在规定建立西欧军事联盟的巴黎协定上签字的国家的政府。
苏联政府要求作为一九二五年六月十七日日内瓦议定书的保管者的法国政府,把这一照会的副本分发给参加上述议定书的其他国家。
同样的照会已经送交英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驻苏大使馆和卢森堡驻苏公使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