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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审议海关法修正案草案等 反走私:既要扩权更需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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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26
第4版(要闻)
专栏:

  人大常委会审议海关法修正案草案等
  反走私:既要扩权更需监督
  本报北京12月25日讯记者傅旭、崔士鑫报道:24日上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继续举行分组会,审议海关法修正案草案,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草案和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确定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
  委员们在审议海关法修正案草案时认为,要加强反走私的力度,有必要加强海关的权力,但海关没有依法履行好自己职责的问题,也要加以解决。这次的海关法修正案草案,加强海关权力的内容较多,而对于如何对海关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重视不够,需要进一步充实这一方面的内容。
  还有的委员提出,草案中规定了海关要设立缉私警察,鉴于我国对人身自由有权限制的机关是检察院、公安机关、安全部门和海关,建议一方面专门制定海关缉私警察的组织法,另一方面结合立法,全面考虑各方面限制人身自由的权限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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