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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岚清致信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大会要求 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血液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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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25
第1版(要闻)
专栏:

  李岚清致信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大会要求
  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血液工作
  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胡晓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今天致信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大会,要求各级政府对血液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依法履行政府职责,做好无偿献血的动员、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树立长期观念,保证无偿献血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李岚清在信中说,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十分关心、重视血液事业的健康发展。1997年12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标志着我国的血液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我国的献血制度由有偿献血转变为无偿献血,这是一项重大的变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献血法》实施一年来,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国家工作人员、军人、高校学生、医务工作者率先垂范,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基本实现了由有偿献血向无偿献血的平稳过渡,我国的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一个良好开端。
  李岚清要求,各地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献血法》,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宣传部门要对无偿献血的公益宣传给予重点支持。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宣传力度,使“科学献血无损健康”、“献血救人,无上光荣”的无偿献血社会公益意识深入人心,为逐步建设一支宏大的相对稳定的无偿献血者队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由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主办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大会,对48个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奖的地市、13个获得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的单位、611个获得无偿献血奖杯的先进个人、28个获得无偿献血促进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了表彰。
  无偿献血是确保医疗用血质量的关键,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献血法》自1998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基本实现了由有偿献血向无偿献血的平稳过渡。据不完全统计,《献血法》实施以来,已有20多万现役军人参加了无偿献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彭珮云在会上讲话。她指出,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是保障医疗临床用血和安全的根本途径,是关系人民身体健康的大事。各级人大要加强《献血法》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各级红十字组织要配合政府积极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坚持志愿无偿的原则,动员健康、适龄公民自觉自愿地参加无偿献血。
  卫生部部长张文康、总后卫生部部长白书忠也在会上讲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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