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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云在乡镇企业法实施三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依法支持乡镇企业再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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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28
第3版(要闻)
专栏:

  姜春云在乡镇企业法实施三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依法支持乡镇企业再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
  本报北京12月27日讯新华社记者刘红灿、本报记者夏珺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今天在全国人大农委、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联合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实施三周年座谈会上强调,发展乡镇企业是党和政府根据我国国情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要深化认识,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应该从落实依法治国的高度,把《乡镇企业法》宣传好、实施好。
  《乡镇企业法》自1997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在全社会引起了很大反响。各地深入开展了对《乡镇企业法》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了乡镇企业系统的法制意识。农业部等部门制定了一批相关的规章制度,四川、宁夏、河北、山西、甘肃、内蒙古、重庆等省(区、市)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各地依法维护乡镇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加大了对乡镇企业的扶持力度。同时,逐步建立健全了乡镇企业行政执法队伍。
  据了解,《乡镇企业法》在贯彻实施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有些地方依法行政、依法治企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认识上不够统一,配套法规、政策不够完善,侵犯乡镇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也有一些乡镇企业不履行法定义务。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乡镇企业的健康发展。
  姜春云指出,要切实加大《乡镇企业法》的贯彻实施力度,把依法保障和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好。他提出:
  ——要认真落实这部法律规定的各项扶持措施。要抓紧制定《乡镇企业法实施条例》和其它配套规章、制度。特别要落实好《乡镇企业法》规定的税收、信贷、发展基金等扶持政策。
  ——依法维护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要尊重、支持乡镇企业依法进行的各项改革,并依法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宏观调控措施。加强乡镇企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规范市场秩序,使乡镇企业能够在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全力以赴搞改革、求发展。
  ——依法规范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要在乡镇企业中大力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坚持依法治企。尤其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法律培训,使他们增强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
  ——强化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各级人大要认真做好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保证《乡镇企业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姜春云说,贯彻实施《乡镇企业法》,落实各项规定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需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各地、各部门通力合作,真抓实干;社会各界也应当关心支持《乡镇企业法》的贯彻施行,以促进、引导、保护和规范乡镇企业的发展。全国人大农委主任委员高德占主持了今天的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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