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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欲熏心惹的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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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29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制人生

  利欲熏心惹的祸
  成露
  近日,某报上的一幅照片引起人们的关注:父亲的大手握着女儿的小胳膊,年仅两岁的女孩靠墙而立,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和身上,背后落下一片阴影。女孩的眼睛似乎在问:“为什么没人跟我玩?”隐于照片构图之外的父亲则在呼吁:“请让她远离艾滋病。”
  女孩是因为母亲而感染上艾滋病毒的,而无辜的母亲是在医院生女孩时因输血所致,现已去世。同时,在这家医院动手术的一村妇也因输血染上艾滋病随后离世,其夫注定成为了受害者。说到此,相信大凡见证过这张照片的人们都无法将它还原为生活的事实,共有的心情是既恐慌又沉重。恐慌的是,在这个魔鬼病毒四处流窜的世纪,谁还会对血源百分之百的放心?沉重的是,血本是生命之源,输血是为了救死扶伤,何以加速了无辜者的死亡?更为残酷的是,竟将少年的生命凋零在花季。
  输血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输了不洁不健康的血。那么,这种血源自哪里?答曰:有偿卖血者和职业卖血者。据统计,血液传染性肝炎在有偿卖血者中非常流行。职业卖血者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验出率为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九十,丙型肝炎抗体阳性验出率为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三,在流动的职业卖血者中更高达百分之四十。为了保证安全用血,我国颁布了献血法,已于去年十月起实施,全面推进无偿献血制度。此前国家还颁布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明令禁止医院自采血。
  令人失望的是,至今仍有相当部分医院存在非法采血现象,有“血头”,更有一大批职业卖血者。职业卖血者四处流窜靠卖血为生。据一家媒体报道,有一支输血队常年驻扎在某地,生意兴盛时几乎把一家旅社包了。报道说,以卖血四百毫升为例,血费四百六十元,“血头”从中拿二百元,医院拿一百多元,卖血人得一百多元。我们不难作出以下判断,完成一桩卖血生意需要三方配合,医院及医务人员、“血头”、卖血者。于是不洁血源就产生了,于是到医院寻求健康的人就遭殃了。我们不禁要问:救死扶伤的地方怎能行如此不义之事?“血头”赚什么钱不好偏要赚昧心钱?卖血者怎能以卖血为生?
  都是利欲熏心惹的祸。除了对他们进行道德的谴责外,更要进行法律的制裁。
  最重要的是,我们都要好好学习献血法,培养自愿献血和献血光荣的意识,无偿献血,纯洁我们的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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