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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头吃血医生吃血头 曾获“新长征突击手”称号的万某因受贿入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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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29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血头吃血医生吃血头
  曾获“新长征突击手”称号的万某因受贿入狱
  本报讯据羊城晚报报道:曾荣获“全国新长征突击手”称号的广州番禺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原主任万友华,因收受血源联系人贿赂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收受的11万元贿款也被判全部没收。
  万友华系江西南昌人,现年45岁,党员。他曾获“全国新长征突击手”、“江西新长征突击手”、“番禺市人民医院优秀医务工作者”等称号。调来番禺市人民医院工作后,从检验科副主任提拔为主任。万某经受不住金钱、利益的诱惑,从1996年2月开始利用其担任检验科副主任、主任并主管该医院中心血库的职务便利,以每人10至20元的标准,要求自己培养的血源联系人黄某从献血人员的营养费中提取“劳务费”孝敬自己。万某每次在“血头”组织献血后,收取黄某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贿赂。开始他们的行贿受贿活动约定在一些隐蔽的地点进行,后来竟明目张胆,发展到在医院大门口等公共场所进行。时间一长,万某的贪欲愈加膨胀,他不再满足于只收取黄某一人的贿赂,便将目光转向另外两个“血头”身上。就这样,自1996年2月至1998年6月间,万某先后收取了黄某等三名“血头”的贿赂款合计11万元。
  今年3月份,番禺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的举报,将万某予以逮捕并向番禺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9月13日,番禺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万某有期徒刑10年,11万元贿款全部没收,上缴国库。万某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广州市中院审理后于日前裁定驳回万某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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