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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力倡导精神文明的今天,国家大力提倡捐献死者器官,这并不是损害死者的尊严,而是——让生命延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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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29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在大力倡导精神文明的今天,国家大力提倡捐献死者器官,这并不是损害死者的尊严,而是——
  让生命延续
  金子
  去年的10月13日,对河北唐山丰润县新庄子乡孙庄子村41岁的韩国仁而言是个充满希望的日子,明天医院要为他做角膜移植手术,已经失明一年多的眼睛将要重见光明。一年前,因为化肥厂阀门破裂,氨水烧伤了他的双眼,左眼视力严重下降,右眼完全失明。如果不是工伤每个月可以领到200元钱的话,这个上有高堂,下有未成年子女的汉子将失去生计。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到北京两三家医院就医,都因没有角膜而不能手术。氨水每时每刻腐蚀着眼睛,角膜已经出现了小穿孔,再不手术,他的眼睛会进一步腐烂失去复明机会,成为一个黑洞。抱着最后的希望,他来到这家医院,没有想到仅一天,医生就为他安排了手术,术后两周他就回了家。当记者见到他时,他的右眼仍有些红。他说,现在视力一天比一天恢复得好,看东西已经很清楚了。他一再表示,他真不知道怎样感激医生,真不知道自己的眼睛为医生惹了这么大的麻烦,真不知道怎样向死者的亲属表示深深的谢意。
  在采访中笔者了解到,北京的几家大医院向死者亲属争取捐献死者角膜,绝大多数被拒绝,个别同意的一般索价3—5万元,有的甚至更高,而医院做一个角膜移植手术的收费仅几千元。可以说在目前情况下,依靠医院或医生向死者亲属做争取工作解决角膜供体问题,无疑“可望而不可及”。假使医院能够按市场规律“买”角膜,按可接受“捐献”者的数量计算,角膜还是“杯水车薪”。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平均每1万个人中,就有3.79个人的“窗户”是黑的。在这些盲人中,角膜性盲人近120万,另有角膜性视力残疾者约190万,两者相加,需要角膜超过300万,而我国目前每年能接受角膜移植的盲人不到需要手术者的万分之三,每年只有1000例左右通过移植角膜复明。
  1935年世界上第一例使用尸体角膜为盲人移植在苏联成功。1937年,苏联为这项手术立法,从而保证了盲人重新走向生活,走向工作的权利,为苏联人民的健康事业做出了极大贡献。我国有了眼库,有了公民义务献血法,有了职业医师法,新刑法中也有了危害公共卫生罪。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经有人自觉填写了捐献角膜的申请,许多人踊跃加入义务献血的行列。但是,我们在强调我国卫生事业的福利公益性质的同时,为保证公益事业发展的法律步子较国外要小得多,慢得多。在许多情况下,国外捐献角膜是强制的,是公民的义务。美国有90多个眼库,每年能为4万多个眼疾患者做角膜置换手术。我们的盲人比美国多,而我们却没有加紧这方面的立法工作,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我国在大力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倡死者捐献角膜就是文明之举。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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