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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食品公司在买卖香蕉中暴露严重缺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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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1-16
第6版()
专栏:读者来信专页

广东食品公司在买卖香蕉中暴露严重缺点编辑同志:
广东去年香蕉丰产,产量较一九五三年约增百分之二十,但是由于广东省食品公司经营香蕉业务的工作有严重的缺点,致使国家财产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广东省食品公司在省内重点产区实行了“重点包购”,不准私商经营。但他们对产量摸底不清,收购计划偏小。仅东莞一地至十月初即已收购香蕉十九万八千担,大于原来估计上市量百分之一百二十。在这种情况下,不收不行(因为已经宣布了包购),收了也放不下、调不出。截至十月中旬,广州市库存香蕉达二百五十万斤,每天大量积压变质,据初步统计,六月到十月坏了和烂了的香蕉十多万斤,连同削价出售损失总共约在二十亿元以上。重点产区东莞县这种经营损失也达二十亿元。
食品公司在拟定收购价格时,也没有认真调查农业真实生产成本和产销规律变化。去年六月初,每担收购价是八万三千元,同实际生产成本比较,种蕉一亩的利润高于稻田五倍,从而使农民滋长了“重蕉轻稻”思想,盲目发展种植面积,影响了稻谷增产。八月上旬,由于上市量猛,为了控制收购,就将价格降到七万五千元一担,九月十日再降到六万八千元,十月二日更降到六万元。这样价格一降再降,农民怕受损失,就将没有成熟的香蕉早斩早卖。
广东省食品公司对待兄弟企业还采取了恶劣的欺骗手段。在调拨价上,他们采取的办法是“收购价涨,调拨价提得快,收购价落,调拨价下降拖延”;在调拨作价中,以下蕉充上蕉,提级计价现象也很普遍。他们还擅自提高利润率和虚报费用、加大成本。这些,都使兄弟企业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失。
广东省食品公司在香蕉外调时,也经常采取“以坏顶好,推出不管”的错误做法。香蕉虽已变质,但仍装运上车,“宁可香蕉烂在车上,不让坏在广州”。如九月十八日装出香蕉二百十二件,上海的受货单位代表认为品质太差,请换好货,但食品公司仍然装出,结果货到上海损失了将近四分之一。据初步检查,自七月十四日起至九月十八日止,前后外运的十批香蕉中间,在途损耗率最低的是运苏州的一批,达百分之三十五点五,最高的达到百分之七十五,一般也在百分之四十到五十左右。
广东省食品公司在经营香蕉业务中的资本主义思想,已经给工作带来了严重的恶果。他们必须在今后工作中坚决纠正这种错误,以免为国家带来更大损失。 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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