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阅读
  • 0回复

征用土地时要负责安置农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1-16
第6版()
专栏:读者来信专页

征用土地时要负责安置农民编辑同志:
从一九五○年以来,南昌市曾征用了农民的大片土地,陆续新建了一些工厂、学校、机关办公楼和宿舍。据统计,到一九五四年十一月止,全市征用土地已增至七千九百多亩。政府对被征用的土地照规定给了农民相当的代价和补偿,并帮助了部分迁居的农民解决转业问题,郊区农民对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都是积极支持的,但是有一部分农民的问题,还需要继续作出妥善的安排。
南昌市人民政府在一开始征用农民土地的时候,就认识到负责安置迁移的农民,继续进行生产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于这个问题,他们曾作了专门的讨论和研究,也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例如:目前南昌市有一部分蔬菜还依靠外地供应,因此,把一部分农民组织起来将一部分粮田改为蔬菜生产,是十分需要的。又如:江西省有些地方地多人少,也可以动员和帮助一部分农民转移等等,但到现在为止,这还是纸上的决议,没有变成积极的行动。这样,就使得一部分被征用了土地的农民老是不能安下心来,并为今后继续征用农民大量土地造成了某种程度的障碍。我们认为,帮助农民继续生产的问题,必然会有很多困难,但这个问题必须解决,而且只要我们认真加以调查研究,做好工作,问题也会得到妥善解决的。 李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