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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人民群众惩治职务犯罪 全国检察机关调整举报电话号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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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06
第3版(要闻)
专栏:

  依靠人民群众惩治职务犯罪
  全国检察机关调整举报电话号码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记者王炽)新年伊始,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统一调整了举报电话号码,以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
  此次检察机关调整举报电话的具体情况是,各级检察机关举报电话号码的后4位数统一调整为2000。最高人民检察院原举报电话号码65125902、65241850,调整为65252000、65592000。各地方检察院的举报电话号码也作相似的调整。检察机关统一调整后的举报电话已正式开始启用,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举报电话的值班工作,做到热情接待,积极受理,严肃认真地处理群众举报线索,切实取信于民。
  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检察机关调整后的举报电话号码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010)88912000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022)27422000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0311)3012000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0351)722200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0471)6962000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024)86232000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0431)7632000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0451)26220002362000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021)64152000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025)3702000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0571)8822000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0551)3642000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0591)7842000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0791)8332000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0531)8552000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0371)5952000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027)88852000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0731)47320004412000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020)87362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0771)5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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