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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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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08
第2版(经济)
专栏:

  广东出台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
  本报讯曾经在全国第一个实现消灭宜林荒山和全面绿化的广东省,省政府日前颁发《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规定:一是各级政府每年财政安排的林业资金中,用于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的资金不少于30%;二是省里每年安排治理东江、北江、韩江水土流失经费中,用于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的生物措施经费不少于25%。(周泓洋周霄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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