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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参院就审讯克林顿程序达成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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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10
第2版(要闻)
专栏:

  美参院就审讯克林顿程序达成协议
  美国会参议院8日就克林顿弹劾案的审讯程序达成了初步协议。根据协议,从14日开始,先由众院委派的公诉人就弹劾条款进行陈述,然后由总统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协议规定,双方各有24个小时进行陈述或辩护,然后参议员们可用16个小时的时间通过主持审讯的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向双方提问。提问后,参议员可提出休庭或其他动议。关于在审讯中是否要传唤证人的问题,参院将视情况再作决定。协议没有明确规定审讯结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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