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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打破垄断,还是应该防止重复建设 三网融合 引发交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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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18
第12版(市场专题)
专栏:焦点

  背景
  最近,电信业再次引起社会关注。与以往关注话费、服务等“浅层次”问题不同,此次引起关注的三网融合是电信领域颇为深层次的问题,即电信发展体制上的一场争论。
  “三网融合”的概念是指,电信、电脑、有线电视随着技术的发展,一条线就可以全部解决问题。也就是说,一条电话线(或别的线)上,既可以打电话,也可以上因特网、看闭路电视。这种“融合”在技术上已没有任何障碍。但问题或者争论的焦点出在“体制”上。既然一条线上三种业务都可以开展,那么是在一条线上搞?还是各搞各的?于是出现了以王小强、方宏一、周其仁为代表的三方争议。
应该打破垄断,还是应该防止重复建设
  三网融合 引发交锋
  王小强有线电视另立门户属于重复建设
  王主张电信基础网与电信服务相分离。在开放电信服务和有线电视服务之后,由政府直接控制基础信息网(包括电信网和有线电视网),使之成为一个由行政垄断的非市场竞争性的领域。
  竞争者再建网络是一个办法,但只有在国土面积小的地方合适,至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没有可能“承担重复建设的后果”。
  他认为既然邮电部门已经建成“八横八纵”的光缆网,利用它“很快可以实现有线电视的全国联网”,你有线电视再搞一个独立的通讯网络有啥必要?政府统一管理一个基础网,电信、联通、有线电视都可公平接入,有线电视另立门户分庭抗礼,属于重复建设。
  方宏一有线电视网上发展新因特网,从而取代旧的电信网
  方认为王提出的战略“实际上正中中国电信的下怀”,因为“中国电信早就想吞并有线电视”。我国有线电视网是自下而上建设起来的,虽然全国已建成190万公里的有线传输网,其中光缆干线26万公里,覆盖1100家有线电视、400个城市和200多个乡,但有点像一盘散沙,远没有形成联成一体的远程网。原广电部计划在推动省级联网的基础上,到2005年实现全国联网。如果真的由政府统一管理基础网,中国电信就比较容易做到“防止出现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从而维持其“垄断地位”。
  方主张在有线电视网上发展新因特网,从而取代旧的电信网。如同王认为有线电视这么做是搞“重复建设”一样,方指控中国电信自建有线电视接入网和因特网也是搞“重复建设”。
  周其仁相互开放。“重复建设”具有一定合理性
  周的观点核心是相互开放。即电信对广电开放,广电对电信开放。对同样绕不开的“重复建设”问题,周其仁认为,人们通常只看到重复建设会产生一个社会成本,而没有看到独家垄断给经济活动带来的成本。
  独家垄断造成的社会成本是极其巨大的。以1997年中国国际长话业务400亿元人民币计算,如果按美国平均国际长话收费,只需要67亿元就够了,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仅此一项,中国消费者为中国电信独家垄断支付的费用高达333亿元!要产出这333亿元,大约需要投资1000亿元。换言之,凡在1000亿元之内,能够提供与中国电信国际长话业务竞争的“重复建设”,都是合理的。
  针对“跨国公司入侵”的“狼来了”的问题,周其仁认为,真正的狼只有一匹,就是独家行政垄断。这里头有两点,一是独占,二是行政性禁入,两点齐备,“狼”就可以横行天下:清除了对手,竞争降价或提升质量就失去了“必要性”;行政性禁入,产生的是一种权力性的绝对垄断,排除了任何可能的潜在竞争者。
  周其仁认为,对于消费者而言,是“狼”不是“狼”,绝不是由中国公司还是外国公司、跨国公司还是本土公司这样的表面标志可以识别的。关键是市场规则:开放竞争还是行政性垄断。一句话,谁搞绝对垄断,谁就是“狼”!为了打个电话,3000元的“初装费”,比美国贵5倍的国际长途通话费,这样的代价中国消费者都承受了,还怕天下什么样的“狼”?(王小强系粤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顾问,方宏一系原广电部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网络部主任,周其仁为北京大学教授)(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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