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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兼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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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18
第12版(市场专题)
专栏:

  利益兼顾
  冉永平倪健中
  正确认识国家利益、部门利益、消费者利益的关系对正确看待“三网”问题的争论颇为重要。
  在三种利益中,国家利益是全局利益、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它可以涵盖部门利益、个人利益。道理很简单:大河没水小河干。但是,这并非意味着国家利益与部门利益、个人利益永远一致,相反,有时不仅不一致,甚至会出现冲突和对立。最极端的例子是洪水,为了全局利益,分洪泄洪区的利益与全局利益就不一致,为了后者,前者必须牺牲自己的利益。
  部门利益可以代表国家利益。因为没有抽象的国家利益,国家利益的直接代表是部门。
  部门利益又不能完全代表国家利益,搞不好也会损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因为部门利益有时会膨胀,有时会蜕变成狭隘的部门利益,即小集团(这个“小集团”可能很大)利益。而且,由于可以打国家利益的保护伞,这个利益可以堂而皇之地损害另外两个利益。
  个人利益或消费者利益实际上是最终利益。国家利益说到底是全民利益,如果最终不是给全民带来利益就是假国家利益。这也是区分部门利益与小集团利益的试金石。
  但是同样,消费者利益也并非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绝对合理。因为实现消费者的利益,需要有一定的条件,不能一蹴而就。
  国家、部门、个人利益和谐一致是理想是目标,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朝这样一个方向努力。但某一阶段甚至相当长的阶段上述利益一定程度上的不一致也是现实。出现不一致就要求我们认真做好协调工作,部门要多为消费者着想,消费者也要多为国家着想。
  回到电信话题,发展是最大的国家利益。我们的国情是发展极不平衡,大城市可能已经到了移动电话的普及阶段,而农村有线电话的普及率还很低;发达地区已经考虑数据通信,而落后地区摇把子还照用不误。为了尽快让全民都享受到现代化的电信服务,只有靠比别人更快的速度发展。因此,发展是硬道理,发展需要得到大家的理解支持。
  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初装费”问题,就是这样一种关系的体现。单纯对消费者利益而言,初装费不尽合理。但是要在短时间内迅速改变电信的落后局面,而国家又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初装费”就成了消费者对电信发展的一种支持、贡献。当然,我们的部门一旦实力增强到一定程度以后,也应当考虑消费者合理的要求。这有利于进步、发展。
  正确处理三者利益关系要有长远的观点,更要有兼顾的观点。兼顾三者利益,协调三者关系,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矛盾冲突,实现三者利益的同步增进,这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发展的需要,更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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