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阅读
  • 0回复

市长签订“军令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19
第1版(要闻)
专栏:新飞杯现场短新闻征文

  市长签订“军令状”
  本报记者宋光茂
  1月18日下午3时,山东省1999年水利建设和防汛工作会议进行了一个小时后,与会者瞩目的市长签署水利建设与黄河防汛工程责任状的仪式开始了。
  这项责任状在山东省被誉为市长的“军令状”。
  会议大厅内的气氛庄重,近200人的会场鸦雀无声,数架摄像机、照相机的镜头都对准了铺着大红桌布的签字台。陈延明副省长稳步走到台前坐定,17个地市的水利建设责任状和黄河流经地市的防汛责任状陆续送到陈副省长手中,各地市的分管副市长、副专员先后上台在责任状上签字。
  事后,陈副省长对记者说:“责任状就如同‘军令状’,哪个地市的水利建设如果出现了‘豆腐渣’工程,就要拿责任人是问;今年雨季哪个地市的黄河防汛出了漏洞,也首先要拿责任人是问。责任明确到人,让他们有压力,要他们把压力变动力。”刚走下签字台的济宁市副市长蔡敬钦郑重地接受记者采访:“签订了‘军令状’,我们的压力很大,因为在济宁辖区内的东平湖是黄河下游段上的险中之险。但我们一定能维护好黄河堤坝的安全,做到万无一失。否则,我们愿按责任状接受处罚!”
  30分钟后,责任状签字完毕。会议主持人打破了会场的宁静:“大家愉快地接受了任务,责任落实到了大家的头上。”
  全场掌声响起……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