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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义·艾买提在云南考察指出 切实抓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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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19
第4版(要闻)
专栏:

  司马义·艾买提在云南考察指出
  切实抓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
  新华社昆明1月18日电(记者谭亚原、晋群)国务委员司马义·艾买提在云南考察工作时指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都要深入贯彻执行。各级政府要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资金按时到位。他强调,保障制度今年要在全国全部建立起来,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继续努力,想方设法使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从1月16日至18日,司马义·艾买提同志分别在云南省副省长李汉柏、邵琪伟等同志的陪同下,深入到昆明市官渡区和盘龙区,考察了云南省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情况,残疾人分散就业和扶贫助残工作情况。他对云南省1998年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巩固的大好形势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云南省工作扎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已经实施的地方落实得比较好,逢年过节领导干部走访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及贫困残疾人家庭,这充分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我们的干部就是要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认真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好,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
  在官渡区小坝锁梅凹村,司马义·艾买提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邓朴方一道走访了残疾人家庭。之后又来到吸收残疾人就业的先进企业明成寻呼台,与在这里工作的残疾青年进行了座谈。他指出,分散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我国的一项长期政策。他号召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事业,加入到扶贫助残的行列中来。
  司马义·艾买提还走访了盘龙区大古楼居委会以及昆明纺织厂、云南纺织厂的困难企业职工家庭,详细了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及保障金的审核发放程序。对云南省将1998年列为“保障年”的做法表示赞赏,并对云南省、昆明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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