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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五字歌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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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13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村民自治好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五字歌诀
  周克玉
  (一)
  村民自治好宪法定专条①
  党的好主张百姓开颜笑
  (二)
  十年重修订自治有法宝②
  当家做主人权利最重要
  (三)
  “三自”是根本人人应明了
  四项民主权村村要做到③
  (四)
  自治头等事直接选领导
  村民选举权不准乱干扰
  (五)
  先提候选人再投村委票
  操作按程序一步不能少
  (六)
  选票各自写结果当场报
  规矩重严格公开才公道
  (七)
  连选可连任只要当得好
  如果选错了依法罢免掉
  (八)
  村务公开制财务当其要
  半年为期限如实见公告
  (九)
  掌权秉公心廉政作师表
  事事为民谋不沾一棵草
  (十)
  村民自治好改革光辉耀
  执行三十条小康早来到5
  (注①)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农村按居住区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
  (注②5)《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经十年试行,今年重新修订,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四日公布实行,全文共三十条。
  (注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作者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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