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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一扇法律的窗——河南省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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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20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民主法制述评

  打开一扇法律的窗
  ——河南省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纪实
  本报记者吴兢
  审讯室里,犯罪嫌疑人看着自己的手表,理直气壮地对传唤自己的检察官说:“12个小时的传唤期限已经到了!你应该放我回去。”
  这个镜头,不是电视、电影里的情节,而是真正发生在实施“检务公开”后的河南省检察机关。
  如果你有机会问问犯罪嫌疑人,他必然会告诉你:我是从“检务公开”中知道这一期限规定的。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
  距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实施“检务公开”才不过短短两个月,记者在河南采访中出乎意料地发现:“检务公开”时间虽不长,但它已在当地形成了强烈的冲击波,无论是对检察机关自身,还是对人民群众、对社会各界。
  这冲击波,打破了以往检察院的神秘,迅疾地冲破了“法不知,则威不可测”这一封建主义旧训的影响;这冲击波,也迅速将老百姓带上了知法、用法的快车道。
  正如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李学斌所说:“法律是人民制定的,是人民手中的武器,应该让人民掌握,使他们成为法律上的明白人。检察机关是受人民委托为人民执法的,工作情况应该让人民了解、受人民监督,从而更好地保证公正执法。”
  “有冤屈,求公道,去找检察院”
  过去,孕妇到检察院看病的笑话时有所闻,检察院隶属于反贪局的误解时时有之,谁来监督检察院的疑惑也不时发出……老百姓认为自己的官司判决不公,有的忍了,有的反复到党政机关上访,就是不知道找检察院申诉!
  于是,应运而生的“检务公开”,一时间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热点:
  446个“检务公开栏”和检务宣传栏亮了起来,成为一道道醒目的城市风景;
  13.9万册宣传手册将“检务公开”送到了各级人大代表、党政机关干部、厂矿企业职工以及普通老百姓手中,甚至还送到了犯罪嫌疑人、监狱服刑罪犯手中;
  一部部“检务公开”的热线电话开通了;
  一辆辆宣传车把“检务公开”开到了大街小巷……
  检察院还是检察院,可在老百姓看来却变得面目一新,更值得信任了。
  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钢印告诉记者:“尽管修订后的刑诉法规定检察院办案的范围缩小了,但‘检务公开’却让检察院办案的线索扩大了。‘检务公开’后,我们接到的举报数量明显上升,而且群众举报的质量也有显著提高。”在省会郑州,检察机关实施“检务公开”后的11月份共受理举报线索170件,较上月上升了27%;在驻马店地区,实施“检务公开”后的两个月中,检察机关受理的举报线索达到去年同期的2倍。
  “有冤屈,求公道,去找检察院!”这句话,已在短短两个月中响遍中州大地。
  从幕后到台前,压力更大,责任更重
  对检察机关来说,“检务公开”带来的,不仅仅是鲜花和掌声,更多的却是责任和压力。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李学斌语重心长地对记者说:“‘检务公开’把我们从幕后推到了台前,我们理应提高素质、苦练内功,兑现公开的承诺。否则,‘检务公开’就会把我们逼进死角,‘检务公开’栏就会变成丢丑栏。”
  在“检务公开”的初期,“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的困惑,是横在许多检察干警面前的难题。比如说,本文开头提到的传唤12小时期限的问题,怎么办?
  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沈良才一言概之:“功夫要下在12小时之前!要深入调查,细致取证。”只要传唤,就要办成铁案!
  郑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秀申说:“‘检务公开’的关键在于兑现承诺。我们要求干警改变过去‘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和做法,尽职尽责,公正执法,提高办案质量。”
  如今,河南省各级检察机关都围绕“检务公开”内容把干警赶到课堂,赶进考场,掀起了新一轮的岗位大练兵高潮。他们的目标一致:人人熟记“检务公开”的内容,人人能当“检务公开”宣传员。
  驻马店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李国勤说:“‘检务公开’决不能搞形式主义!它重在落实,贵在坚持,要不折不扣地按公开的内容办事,取信于民。”
  一位当事人曾被西平县检察院干警刘某索贿,想举报却又不敢。在“检务公开”之后,他鼓足勇气向驻马店检察分院反映了此事。李国勤检察长接到举报,立即下令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很快查明了刘某受贿的事实。1998年12月11日,刘某被依法逮捕。这名曾经对检察院心存疑虑的当事人说:“只知检察院是监督别人,没想到对自身监督更不含糊!”
  为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带个好头
  “检务公开”还有着更深层次的社会意义。在河南省,有的地区党委将“检务公开”的报告专门予以转发,要求各单位借鉴、配合;有的党委、政府对“检务公开”专门批拨资金予以支持;有的人大领导亲自进行“检务公开”宣传。
  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王有杰说,“检务公开”是个渠道、是座桥梁,把检察机关与群众紧紧联系在一起,并让检察机关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它对队伍形象、机关建设,都有很大促进。我们可以说,“检务公开”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亓国瑞说,从教育整顿到如今的“检务公开”,检察机关的工作得到了认可。坚持“检务公开”,检察队伍一定会树立起公正执法的好形象。
  焦作市委书记刘其文说,“检务公开”是检察机关的一项改革。它对转变机关作风,防止腐败,联系群众有重要意义。检务可以公开,政务也要公开。
  遂平县县长陶明伦说,“检务公开”为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带了个好头,增强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凝聚力。我们对此全力支持,要钱给钱,要物给物。
  带着社会各界的期待,我们祝愿河南的“检务公开”走得更稳、走得更实、走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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