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阅读
  • 0回复

保经济增长不需减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18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为促进经济增长,各国政府往往采取减税措施;但目前我国各项税收之和占
  GDP的比重远低于其他国家,税收调节的余地十分狭小,因此目前——
  保经济增长不需减税
  高培勇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作出了今年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重大决策。
  按照通常的理解,财政政策系由税收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两个方面的内容组成。迄今为止,我们实行的积极的财政政策,其主要的着力点在于增加财政支出,以增加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来拉动内需,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那么,今年能否将这个范围拓展至税收领域:在增加财政支出的同时,实行减税?
  众所周知,经济萎缩时期,各国政府往往要采取减税手段刺激需求。最近韩国和日本相继宣布的减税计划,正是基于这样的惯例。在我国,已经出现要求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减税来刺激投资和经济增长的呼声。然而,瞻前顾后,我们却不能也无法选择减税。
  这是因为,实行减税的必要条件,一是税收拥有较大的作用空间,或起码有可调节的余地。二是不致对政府财政收支状况产生较大冲击,或起码不会危及宏观经济的稳定。这两个条件,我国目前都不具备。1997年,我国各项税收之和占GDP的比重为10.7%。这样的宏观税负水平,同多数西方发达国家的35%—40%、中等发达国家的25%—35%以及发展中国家的20%左右比起来,显然是偏低的,甚至相当低了。在税收的调节余地十分狭小的情况下,税率上的任何削减(哪怕是轻微的削减),都将对财政收入产生重大影响,使本来就已相当困难的政府财政雪上加霜。若再考虑到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本身即需要加大财政上的投入,大量下岗、待业人员的存在以及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财政给予相应支持,政府机构工作人员的分流安置亦需财政拿出配套资金,等等,可以说,目前税收规模的大小或增减,所牵涉的已经不仅仅是或主要不是政府财政收支范围内的事情,而是直接关系到宏观经济稳定与否,甚或整个经济社会能否稳定发展的重大问题。所以,在当前的形势下,我们不仅不能减税,而且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保持一定的税收总量和增长速度。这样做,同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并不矛盾,相反,它还是拓宽税收的作用空间,增强税收的宏观调控能力,保证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不过,说当前不能实行减税,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有所作为。事实上,减轻企业负担不仅必要,亦有着相当大的回旋余地。
  注意一下企业负担的构成,就会发现,目前我国企业的负担特别是国有企业的负担,除了规范性的税收之外,来自政府部门的各种非规范性的收费占了相当大的份额。而且,相比之下,后者大于前者。所以,如果说企业负担的确沉重、确实需要削减的话,那么,负担重并非税负重,而是费负重。可以削减且应当削减的不是税收,而是置企业于困境之中不能自拔的五花八门的乱收费。因此,伴随着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实施,我们可以在清理政府收费,取消一大批形形色色不合理、不合法的乱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将那些具有税收性质或名为“费”实为“税”的政府收费项目,通过“费改税”的办法纳入税收轨道。或扩大现有税种的税基,将其并入现行有关税种统一征收;或根据其性质,改设新的税种另外征收。与此同时,将那些本来即属于收费范畴或名与实均为“费”的政府收费项目,通过“规范费”的办法,纳入规范化的收费轨道。确立税收在政府收入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实现政府收入机制的规范化。
  政府的收入机制规范化了,企业的负担水平自然会相应减下来。这对于扩大企业可支配的投资来源和技改能力,无疑会起到积极的作用。换言之,其他国家一般要通过减税来达到的目的,在目前的中国,可以通过规范政府收入机制的途径去实现。它所产生的政策效应,可能不亚于实行减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