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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烟花爆竹的隐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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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0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消除烟花爆竹的隐患
烟花爆竹是逢年过节、喜庆之日增加气氛的一种传统的特殊消费品。在农村地区,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各类治安灾害事故屡见不鲜,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是比较严重的。
河北玉田县从去年起对烟花爆竹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由当地土产杂品公司经营,供销社系统负责销售,坚决把住进货渠道。同时取消烟花爆竹专业市场,农村集市将不再设置烟花爆竹摊点,群众购买必须到指定的销售门市部,非法生产的“三无”产品一律不得销售。同时规定,销售人员不得对烟花爆竹进行试燃放。春节将至,农村部分地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也将进入旺季。为确保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去年10月份后,玉田县公安局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力度,采取各种措施消除那些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在规范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秩序的基础上,他们成立了治安稽查大队,对全县烟花爆竹的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去年12月6日,他们根据群众举报,对亮甲店镇沙沟村21户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加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集中行动扣押了全部非法生产工具、原料和成品、半成品,并对参与非法生产的有关人员给予了治安处罚。
据调查,这21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均无统一的生产标准,生产工艺简单粗糙,产品质量很难保证。劣质烟花爆竹一旦流入市场,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很大。由于部分农民不懂爆炸性质,对生产出来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的贮藏问题极不重视。在现场,稽查人员看到农户的地窖里、土炕上、床底下,甚至衣柜里都堆得满满当当。有几家从事非法生产的农户房屋连在一起,若出现爆炸,将会产生连锁反应,后果不堪设想。
河北玉田县公安局张立军文并摄影(附图片)
图①:性质相抵触的化学药品堆放在一起。
图②: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堆满农家土炕。
图③:稽查队员从地窖中搜查出烟花爆竹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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