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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恢复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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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13
第3版(国际)
专栏:综述

菲律宾恢复死刑
本报记者吴迎春
2月5日,菲律宾在马尼拉郊外国家监狱将一名罪犯处决。这是菲23年来首次处决罪犯,它表明这个天主教国家恢复了死刑。
被处死的是一名叫利奥·埃切加雷的油漆工,他是以被注射毒液的方式而伏法的。当地媒体报道说,埃切加雷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是:“菲律宾人,请原谅我的罪孽。”
埃切加雷现年38岁,他在1994年因强奸当时年仅11岁的继女贝比而被判死刑。围绕他的死刑是否应该执行的问题曾引起长时间的争执,成为菲国内外媒体关注的一个焦点,因为它涉及到菲司法要不要恢复死刑的重大问题。
自1976年起的11年间,菲律宾未处决过死囚。1987年通过的新宪法则废除了死刑。由于严重的犯罪案件增加,菲律宾国会在1994年恢复了有关死刑的法律,以对付强奸儿童、贩毒和谋杀等重大罪犯。次年,国会又决定以注射毒针的办法处决死囚。据统计,菲律宾共有900余名死囚,埃切加雷排在执行处决的第一位,法庭预定今年1月4日行刑。
事态的发展出现大波折。正当菲监狱当局于1月4日做好行刑准备的时候,最高法院在行刑前3小时突然发出推迟执行的庭令。据说,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以8票对5票通过了这项决定,把对死刑的执行期推迟6个月。法院方面解释说,推迟是为了让国会议员有更多的时间辩论有关死刑法律的问题。当地媒体认为,这是“巨大压力”的结果。菲天主教会神职人员及一些政客反对处决罪犯,并要求国会重新审议1994年的死刑法。国外的人权组织、梵蒂冈教皇和欧洲联盟等也呼吁赦免罪犯。
菲公众舆论作出愤怒的反应。1月7日,数百名抗议者举着标语牌向法院进军,他们谴责最高法院的决定,标语牌上写着,“正义已经死亡!”“废除最高法院的决定!”一名42岁的抗议者说,“强奸案件增加了”,“应尽快处死强奸犯以制止其他人犯罪”。1月11日,菲律宾总统夫人和副总统阿罗约率领数千人示威游行,要求立即处决强奸犯。受害者的母亲愤怒地说,“最高法院的法官们,如果你的女儿被强奸,你们会怎样?”
菲司法部要求最高法院撤消其决定。埃斯特拉达总统说,应坚持原来的决定,坚决打击这些罪犯。这是每个渴望社会安宁稳定的菲律宾人的愿望。他还披露,如果国会企图废除死刑,他将予以否决。
1月19日早晨,菲律宾议会投票通过决议,拒绝重新审查死刑法律,这意味着有关死刑的法律继续有效。这对法院的重新判决造成非常有利的影响。同一天,最高法院宣布解除对死囚埃切加雷的缓刑,并执行死刑判决。半个月后,埃切加雷被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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