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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调低部分邮电资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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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01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调低部分邮电资费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唐虹)信息产业部有关人士今天透露,经国务院批准,自3月1日起,对邮政电信资费进行结构性调整。调整后,邮电资费总体水平将大幅度降低。
  据介绍,此次电信资费调整的项目包括:降低因特网资费和国内出租电路资费;取消各地收取的本地网营业区内附加费,基本月租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区内通话费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为每3分钟0.16元、0.18元、0.20元、0.22元;固定电话初装费指导性标准降低为500—1000元,移动电话入网费指导性标准降低为500—1500元,住宅用户同址安装两部以上电话,从第二部起不再收取初装费,农村用户的初装费收取标准还可进一步降低;长途电话附加费标准由不超过基本资费的30%降为不超过20%,目前低于20%的不得提高;国际电话资费除中东地区以外的亚洲国家和地区,凡每分钟高于12元的全部调至12元,低于12元的不动,其他国家和地区全部调至每分钟15元,广东省至港澳的电话资费不变,内地至港澳及祖国大陆至台湾的电话资费从每分钟8.10元统一下调至每分钟5元;允许联通公司收取的电话初装费、移动电话入网费、通话费等,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10%。
  此次邮政资费调整的项目包括:平信、印刷品资费按本埠、外埠区分,单件重量在100克以内的(含100克),本埠平信资费由原来的每20克0.50元提高到每20克0.60元,外埠资费由原来的每20克0.50元提高到每20克0.80元,100克以上的平信资费标准及印刷品、明信片等业务资费也作了相应调整;挂号费和撤回邮件或更改收件人名址手续费上调为2.00元;国内汇款基本汇费的费率不变,最高汇费标准每笔为50元;国际与港澳台信函与印刷品恢复20克至50克一级计费档次,其他计费档次资费维持原标准不变;邮政附加费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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