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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核心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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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11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通信

调动农民积极性的
核心问题
徐祥临
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是我们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必须注意的根本问题。那么,什么是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核心问题呢?总结改革开放二十年的经验,归根结蒂,核心问题是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我们的政策是否符合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就要看这种政策能否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这是我们花了很大的代价才认识到的真理。
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首先要承认农民发家致富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的温饱问题没有解决,根子就在于不承认农民发家致富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把农民发家致富作为资本主义来批判。正是由于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农民当年搞“大包干”时顾虑重重。邓小平理论强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支持广大农民勤劳致富,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先富起来。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长期稳定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实际上就是从体制上和政策上肯定农民发家致富的合法性。这是保障农民物质利益,调动农民积极性的根本之所在。
当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也不仅仅是靠家庭承包经营体制,还必须从多方面着手。比如,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市场风险又比较大,国家就要从农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及其流通渠道等方面帮助农民;又比如,一些部门或个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总想到农民那里谋点利益,增加农民的负担,对此必须旗帜鲜明地加以制止,等等。总之,在保障农民物质利益方面,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同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密不可分。回顾历史,我们可以深刻地认识到,切实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非常重要。解决这个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创造,尊重农民的意愿。农村出现的新事物、新情况,虽然大多数情况下是表现在经济问题上,但这是农民用实际行动表明他们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看法。如何对待这些新事物、新情况,就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一时看不准的,不应急于下结论。判断改革和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的标准是“三个有利于”。只要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就应当给予支持和鼓励。
农民既是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又是农村社区的一员。不论在集体经济中还是在社区中,农民的权利是平等的,都有对集体或社区的重大事务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这一权利是农民政治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与农民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广大农村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包括民主选举干部、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我们一定要把这件事情扎扎实实地做好,为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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