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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突围与攻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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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10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执行:突围与攻坚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于嘉川
  法院执行工作的外部执法环境差,是众所周知的一个社会现状。从根本上改善外部执法环境需要内外部力量的综合治理。
  突围,首先是观念上的突围。在观念上遭遇着两个概念。一是维护稳定。我们认为,依法执行正是维护稳定的充分必要条件。二是发展经济。这常常成为地方保护主义的借口。我们认为,在众多优惠条件中,严肃执法、司法公正、不搞地方保护主义的形象最可靠,最有效,也最经济。
  突围,还需要在关系上突围。执法环境恶化的另一个表现就是全国法院系统司法协作关系的割裂。
  攻坚,就要瞄准工作难点。执行工作有两大难点:一是执行对象,二是“执行乱”。执行对象就是“赖账者”,现在俗称“老赖”。从1996年起,我们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单位和个人借助新闻媒介予以公告。瞄准“老赖”大造舆论攻势,对典型案例进行综合报道,滚动报道,跟踪报道。“曝光制”一推出,社会反响强烈,“老赖”慌了神,纷纷到法院报到,履行义务。“曝光制”既解决现实问题也谋划长远工作。
  毋庸讳言,“执行乱”加剧了“执行难”。解决“执行乱”,一是规范化管理。将规范化管理与法院内部的岗位目标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二是业务化建设。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上,强化执行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教育培训。对干警们进行培训,使之成为政治合格、业务熟练、技能全面的专业性人员。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是我院强化执行工作的一大法宝。一方面,是因为媒体能够有效地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使法院能够由孤立、被动成为拥有广泛支持的“正义之师”,转变力量对比,能够有效地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有力地推动执行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法院执行工作为新闻媒体提供了有价值的新闻题材,吸引了群众,宣传了法制。(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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