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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家骏——加强普法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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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3-10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家骏——
  加强普法教育
  在过去的岁月里,普法教育取得了不少的成绩,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得到了极大的增强。广大的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我们决不能以此为满足,尤其对广大青少年,普法教育必须进一步加强,更好地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的工作,我以为必须注意四“性”,即基础性、阶段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基础性是教育他们了解一些法律的基础理论和懂得一些现行的基本法,如宪法、民法、刑法、教育法等等。
  阶段性是指这种普法教育必须针对他们的不同年龄分为不同层次进行。对小学生、中学生和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必须根据他们的理解能力、活动范围,将法律内容分成初级、中级和高级等阶段讲授。
  所谓普遍性,指普法教育的对象,不仅包括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大学生等在校生,而且还应包括接受了义务教育,未能进入高一级学校而直接参加或暂未参加工作的青年人。
  所谓多样性,是指这种普法教育的形式尤应生动活泼、丰富多彩。而在当前编写、推广优秀的中、小学法律课本是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附图片)
  夏家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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