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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面”交警赤子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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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14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执法者风采

“铁面”交警赤子情
周江波景泰宁
在青岛提起城阳交警,当地百姓都称他们是“铁面交警”。但在这“铁面”的深处却饱含着他们对人民群众的挚爱与深情。
去年4月,一名驾驶无牌照摩托车的青年被机动队民警扣了车。这个青年托关系,找熟人,软磨硬泡,民警就是不为所动,坚决要他办理挂牌手续,罚款之后才能取车。他等了两天,火了,扔下一句话:“低头不见抬头见,不要把事情做绝了!”这位民警斩钉截铁地回答:“对不起!执法,半点不能含糊,这是我的职责!”第三天他又来要车时,正好看见一名巡警因不戴头盔驾驶摩托车也被查扣。原来连“自己人”也罚,这下青年服了,顺从地接受了处理。
为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城阳交警大队采取了强化培训、强化监督和严格执法程序等一系列手段,并作出规定:只有那些素质好、水平高的民警才有执法权,而合同制的交通安全员以及虽具备执法资格但不在执法岗位上的民警没有执法权。为此,他们出台了一个《通知》,宣布55名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正式干警为“有执法权干警”。这55名干警如果在执法中违纪违法,则从重查处。
交通管理中最难办的工作,就是肇事处理。1994年城阳交警大队光是往年的积案就有1600余起。因为发生事故之后,受害者往往对车主产生嫉恨,同时伴有过分要求的心理;而肇事方又由于惧怕,不愿与对方接触,由此形成的误会和矛盾给事故处理带来很多障碍。城阳交警采取的办法是——走访。
1997年元旦过后,青岛汽车租赁公司的一辆出租车掉入路边的沟中,乘客唐某脊椎骨被摔断,以致高位截瘫,住院长达两年,医疗费花掉8万元。唐某的妻子又因照顾丈夫而下岗,初中毕业的儿子只好辍学去一家宾馆当学徒。在这两年多时间里,处理事故的民警多次到医院和家中看望伤者,并集体捐款。唐某的妻子不胜感激地说:“事故又不是你们造成的,还让你们跟着受牵连,俺心里真过意不去。我们一定积极配合政府处理好这件事。”两年过去了,双方的矛盾逐渐化解,今年年初,这起交通事故终以赔偿30万元调解结案。
据统计,城阳交警大队民警几年来共走访探望此类家属上千家,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走访率达100%。此举已经在全大队形成制度,到1998年底,大队已将有条件处理的积案全部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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