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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推选委员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 钱其琛指出“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正在逐步贯彻落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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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24
第2版(要闻)
专栏:

澳门特区推选委员会举行首次全体会议
钱其琛指出“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正在逐步贯彻落实
新华社澳门4月23日电(记者李凯、唐小可、张永青)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今天上午在澳门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本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从报名参选的人士中提名产生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候选人。
会议由全国政协副主席、澳门特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马万祺主持。上午10时30分,会议开始。国务院副总理、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主任委员钱其琛致开幕辞。
钱其琛在开幕辞中指出,产生一位符合澳门基本法规定、为澳门各界广泛接受的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对实现澳门的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影响至为重要,对未来澳门特区落实基本法、实施“一国两制”、保持澳门的稳定与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钱其琛说,推委会的组成兼顾到了澳门社会各界别、各方面和各阶层的均衡参与。由这样一批按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和廉洁原则产生的在澳门各个领域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人士来选举产生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是有权威的,是能够代表澳门社会的整体和长远利益的,是可以得到广大澳门居民信赖的。
钱其琛表示,“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是中国政府既定的方针政策,是“一国两制”的一个核心内容。在现阶段,就是要让广大澳门居民积极地参与到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和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项具体工作中来。从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到特区筹委会,澳门居民作为成员所占比例越来越高。现在的推选委员会已完全由澳门居民组成。这生动地说明“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正在逐步贯彻落实。他指出,再过7个多月,当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的时候,一个完全由澳门居民组成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将担负起管理澳门的责任。澳门居民当家作主,这对在外国管治下过了几个世纪的澳门来说,是一个巨大的历史变化,是民族振兴的必然结果,也是民主的重大发展。
钱其琛强调指出,中央在行政长官人选问题上的态度向来都很明确:就是完全按基本法和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以及筹委会制定的有关产生办法办事。具体说,行政长官人选要请推委会委员通过无记名投票来选择,而不会由筹委会来内定,也不会由任何人来“钦定”。从步骤上说,首先,本次大会要确定第一任行政长官的候选人,这就要取决于推委会委员的提名。然后大家还要听取各位行政长官候选人就自己的施政设想分别作介绍,并回答推委会委员提出的问题和质询,以了解候选人在治澳理念、领导才能等方面的情况。最后,要请推委会委员以对澳门、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行使民主选举权利,投下神圣一票。推选产生的行政长官人选将由筹委会全体会议审定后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会议宣布了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的有关决定。鉴于原推委会委员区宗杰、何厚铧在报名参选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后,已辞去推委会委员职务,根据澳门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产生办法的有关规定,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决定:区宗杰辞去推委后的缺额,由工商、金融界推委候选人黄友狮依次递补;何厚铧辞去推委后的缺额,由于具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资格的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均已成为推委,该缺额不予补充;推委会委员由200人减少至199人。
会议宣布,根据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产生办法的有关规定,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对报名参选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的9位人士进行了资格审查,按参选人报名时间先后排序,确定区宗杰、刘球、梁排康、何厚铧、梁四超共5人符合参选资格,成为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参选人。
在今天的会议上,澳门特区筹委会秘书长陈滋英还就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推委会委员守则等两个文件以及推委会的工作安排作了说明。
会议通过曹其真为总监票人,贺定一、李成俊为监票人。
筹委会副主任委员廖晖、王英凡、吴福、曹其真、何鸿燊及197名推委会委员出席了上午的会议。
在今天下午的会议上,推委会委员将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产生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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