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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人选推举将分三步确定 推委会第二次全会将于5月上旬举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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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4-24
第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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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人选推举将分三步确定
推委会第二次全会将于5月上旬举行
新华社澳门4月23日电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秘书长陈滋英今天表示,推选委员会推举澳门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的工作大致分为提名候选人人选,请候选人介绍施政设想和选出行政长官人选三个步骤。
在为今天开幕的推选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作说明时,陈滋英说,本次推委会全体会议将要进行的工作是由各位委员在第一任行政长官参选人名单范围内,提名澳门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候选人人选。
推选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将在5月上旬举行,届时将由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候选人向推选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施政设想。推委会委员提问和候选人答问。
5月中旬在澳门举行推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由筹委会主任委员会议主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当场唱票统计,选举结果即时公布。
陈滋英说,推委会委员除了推选行政长官人选外,还要参加推选委员会的其他工作。
这主要是指:(一)原澳门最后一届立法会的当选议员如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的规定,经筹委会确认,即可成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立法会议员。这些议员在过渡时如出现缺额,在筹委会决定补充后,由推委会根据筹委会制定的特区第一届立法会具体产生办法通过选举补充。
(二)特区成立后,澳门将单独组团参加全国人大,根据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规定,澳门的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将由5名增至12名,所增名额以及原任代表可能出现的缺额将由以推委会委员中的中国公民为主体组成的选举会议负责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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