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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资金投入不大的治污工程,被企业以种种理由一拖再拖,迟迟不能完工。市人大常委会发出了质询案——第一号质询案提出之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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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6-02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一项资金投入不大的治污工程,被企业以种种理由一拖再拖,迟迟不能完工。市人大常委会发出了质询案——
  第一号质询案提出之后
  王象斌 周晓钟
  1998年9月17日,山东省潍坊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鉴的带领下来到了潍坊床单厂。对这个国有大二型企业,市人大常委会再熟悉不过了。它每天约有1000吨生产废水排入白浪河,是市区的严重污染源。1993年,市长与当时该厂的主管部门市纺织局签订了《环保责任书》,要求该厂治理污染项目必须于1994年底前完成。然而,该厂以种种理由拖延搪塞,致使工程处于半停顿状态。
  在厂区,仅完成土建任务的治理项目工地冷冷清清。检查时,企业法人代表也不出面,企业其他负责人则以缺乏资金为借口,对项目未完成一事推卸责任。
  然而,两个事实却当场否定了他们的理由:在提供给检查组的汇报材料上清楚地写道,企业年销售收入过亿元,创汇1000万美元;厂长的坐骑豪华“凯迪拉克”轿车就停在大楼前。就是退一步讲,即使缺乏资金也不能污染环境。一个治理技术成熟、资金投入不大的项目竟一拖再拖,长达4年之久。国家法律的权威何在?环保责任书还算数吗?
  1998年10月28日,潍坊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是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是一般性地听听汇报,还是下决心为人民办点实事?潍坊市人大常委会达成了“人大工作要有作为,行使职权必须到位”的共识。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必须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会议刚开始就爆出新闻,于金桴等5位委员就潍坊床单厂治污项目已超4年未完成,主管部门督促不力提出了质询案。这件质询案被编为第一号质询案。5位委员在质询案中要求“市经贸委立即就此事进行认真研究,落实治理措施,依照法律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作出明确答复”。
  正因为是第一件质询案,在办理程序上缺乏经验。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请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计了质询案的处理方案。主任会议围绕质询对象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市纺织局在机构改革中撤销,其管理职能转移到了市经贸委。作为床单厂的主管部门市经贸委不但应指导调控其生产经营,更应督促其技术改造,加强环保工作。主任会议决定,市经贸委要在本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当面答复委员的质询。
  质询案被正式列入了会议议程,就意味着进入了不可逆转的法律轨道。正在国外考察的市经贸委主任王玉璐得到消息后,调整了日程安排,连夜乘飞机赶回,立即召开办公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对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责任人和企业负责人提出严肃批评,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市经贸委做出深刻检查;调整项目实施方案,对工程质量和工期提出明确要求;组成工作组进驻企业,督促工程进度,项目一天不竣工,人员一天不撤回。
  质询案提出的当天,床单厂就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项目会战办公室,压缩非生产性支出解决资金缺口,对工程分段承包,倒排工期,昼夜施工,抢抓进度。同时,为了增强职工的环保意识,还发动全厂党员干部集资近11万元用于污染治理。与项目设计单位取得联系,争取他们在业务、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为设备调试做好准备,保证整个工程11月底安装完毕,年底前全面投入运行。
  在29日的会议上,市经贸委主任王玉璐面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答复质询:环保责任目标迟迟得不到落实的主要原因是法制观念、环保意识淡薄,质询案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要认真吸取教训,在市直工业系统开展一次环保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再宣传,对全市的环保项目进行一次大检查,组成5个工作组分赴各地督查环保措施的落实。
  这一久拖不决的环保项目,终于在11月24日建成。目前,所有污水都得到处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嘉炼说得好,提出质询案不是和谁过不去,也不是给谁难堪,而是通过这一监督形式尽快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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