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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农村组织烈属军属参加生产 国家关怀和照顾烈士和军人子女入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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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1-23
第1版()
专栏:

各地农村组织烈属军属参加生产
国家关怀和照顾烈士和军人子女入学
【新华社二十二日讯】去年各地农村组织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革命残废军人和复员建设军人按照互助合作的道路从事生产,获得显著成绩。据二十一个省部分地区的初步统计,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复员建设军人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占百分之六十以上。在东北、华北和山东等互助合作基础较好的地区,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在百分之八十以上。不少从未下地做活的烈属、军属妇女也都热情地参加了农业劳动,并且学会了农业生产技术。由于她们积极参加生产,家庭收入增加了。山东省沂水县参加互助合作组织的六千户烈属、军属,去年生产收入平均比参加互助合作组织以前增加了百分之三十。许多革命残废军人在参加互助合作组织后,也有他们力能胜任的适当工作可做。陕西省子长县革命残废军人魏来章,只有一只手,自己生产困难;入社后,社里看到他有养羊的经验,就分配他喂养羊,这样使他和社里的整劳动力评到一样的工分,得到同样的收入。
各地人民政府为帮助烈属、军属解决参加生产的困难,还从优抚事业费中抽款购买大批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发给他们。各地为贫苦无劳动力和缺乏劳动力的烈属、军属代耕的工作,也有了很大的改进。随着互助合作组织的发展,大部分代耕土地都先后改由互助组或农业生产合作社代耕。据山西、河北、吉林、热河,山东等省部分地区的调查,由互助组、农业生产合作社代耕的土地,已占全部代耕土地的百分之七十。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代耕组织和生产组织重叠的现象,并提高了代耕工作的质量。山西省潞安县南冯村由农业生产合作社代耕的二十四户烈属、军属的土地,去年平均每亩收获三百四十五斤,比一九五三年互助组代耕时每亩增产百分之六十四。江西省余江县滩头乡吴年达互助组给军属吴梅达代耕的一亩二分旱地,一九五三年的收获只相当于两担稻谷;一九五四年互助组帮他改为水田后,收了六担稻谷。由于烈属军属们的收入增加,生活都有了改善。
据新华社二十二日讯:各地人民政府非常关怀对革命烈士和革命军人子女的教育。在一九五四年内,国家从优抚事业费中拨款一千多亿元作为对贫苦的烈士、军人子女入小学的补助费。根据河北、山西、热河、甘肃等省的五十个县和天津、西安两市的初步统计,领到入学补助费的有十万零一千五百人。旅大、西安两市的烈士、军人学龄子女已全部入了小学。
国家除对贫苦的烈士、军人子女给予入学补助外,还开办了一些烈士子女学校,教养烈士遗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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