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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在澳门特区是否享有特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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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8-10
第12版(香港和澳台侨)
专栏:澳门基本法知识问答

  中资在澳门特区是否享有特权?
  长期以来,中国内地一直是澳门原材料、农副产品、资金的主要来源地,澳门也是内地对外发展经贸关系的窗口。一九九八年,中资在澳门开设的公司、企业已达二百多家,涉及贸易、旅游业、建筑业、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资产总额超过四百亿澳门元,中资已成为澳门第一大外来投资。中资在澳门的发展,对稳定澳门经济、带动澳门进出口贸易的增长以及促进澳门产业升级,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澳门回归后,作为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域,中资在澳门不会享有任何特权。因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经济上属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任何中资机构必须严格地遵守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法律,与澳门的其他外资一样,平等、合法、公平、公开地参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除此之外,根据基本法规定,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需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都必须征得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同意并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内地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的一切机构及其人员,都必须遵守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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