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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勿滥用“110”冠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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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2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请勿滥用“110”冠名
  各地“110”报警台、报警中心成立以来,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然而,在一些地方“110”这个庄严而神圣的象征却被胡乱地用于其他冠名。像“新闻110”、“果树防病110”、“庄稼医院110”、“家政服务110”等等,有的与“110”有点类似,有的则与“110”没有任何联系。滥用“110”冠名,势必影响“110”的严肃性,损害“110”的声誉和形象。有关部门要加强这方面的管理,除公安部门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用“110”冠名。河南泌阳县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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