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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社区慈善 促进公益事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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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2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发展慈善事业为国为民分忧

  发展社区慈善促进公益事业
  慈善工作是做人的工作的。具体的人总是定居在一个社区里,社区是“自然的”社会单位。它既不是社会的整体,也非社会的局部,而是一个社会的全息单元。社区环境如何,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生活质量。同样,社会问题最初也是通过社区反映出来的。随着人们对现代社会认识的深入,社区建设已经开始提上议事日程。今年9、10月间,江泽民总书记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两次视察社区工作并作重要指示。民政部正把社区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医疗卫生、环保、治安也开始注重向社区发展。
  在社区建设中,有个重要的问题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经济体制改革后,由于企业改革及社会分配关系的调整,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社区,本来就不很发达的集体公益和救济、福利事业,都开始失去原有的经济来源,依靠摊派、收费和零星的赞助等不稳定的方式维持。财源有限会直接影响公益建设和救济对象的生活处境,处理不好,还会引发或激化矛盾。这些局部问题积累起来,就是社会的大问题。老无所托,病时儿孙轮流请假;幼无所托,父母无奈奔波操劳;流浪乞讨者游走城市,精神疾患者滋扰街头,等等。这些问题,对于弱势者是痛苦和不满,对于他人则是干扰和拖累。
  发展社区慈善组织,调动社区资源,直接为本社区的公益事业和建设服务,是一条有着巨大潜能的途径。
  首先,社区慈善机构由社区热心公益者志愿组成,代表社区的利益。他们可根据本社区的问题,确定社区公益建设的重点,动员社区一切可能的资源,来完善社区建设,解决社区问题。这样就有利于把棘手的社会问题分解成社区的小课题去解决。
  其次,社区慈善机构作为中介组织,存在隐蔽的集中权力,有利于补救政府机械分工导致权力分散的弊病。比如,发展社区文化、社区医疗、社区环卫、社区治安、社区福利和救济以至社区职业服务,涉及政府民政、文化、卫生、体育、公安、劳动等许多部门,任何部门都没有权力也不可能统揽起来。根据小政府大社会的原则,各部门也不可能有更多的人力投入。由社区群众组织起来的慈善机构,以解决社区群众关心的问题为宗旨,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和社区整合功能,可开展系列服务。另外,很多事情由社区出面比政府出面更合乎情理,更易被人接受,在政府部门的宏观指导下,事情会办得更好。美国联合劝募协会就是类似的组织。其分支机构遍布全美各州的每个城市,一直深入到社区。而每个社区的劝募协会又相对独立,向自己的社区负责。社区慈善机构的发展,将会更广泛地为处境不利的阶层、组织、人群、福利机构提供帮助。这种作用将是不可估量的。短期效应将直接促进社区生活服务,间接效应将带动社区三产发展,可安置下岗职工,并刺激消费。
  发展社区慈善,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社区是群众的社区,社区公益怎样才能令人满意,社区里的人最有发言权。社区有各种人才,蕴藏着极大的创造力,对社区慈善事业、社区公益乃至社区建设,都是十分珍贵的资源。
  发展社区慈善,将会带来各级慈善机构分级分工服务的局面。规模较大的主题活动,可由中华慈善总会发起,社区机构有选择地自愿参加;地方项目,可由省市级慈善机构组织实施,总会和相关力量予以支援。各级慈善机构应充分认识和着力培植社区慈善事业,使其早日发挥出造福社区、造福整体社会的强大作用。
  民政部韩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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