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阅读
  • 0回复

法院布告应该继续下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2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建议与要求

  法院布告应该继续下乡
  早些年在乡村频频露面的法院布告,近年却不知何故在乡村“销声匿迹”了。法院布告在农村有着它独特的功效:其一,可以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知识。其二,可以震慑和打击犯罪。其三,可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遵纪守法的意识。建议有关部门抓好法院布告下乡的工作。
  广西罗城县怀群中学吴美群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