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阅读
  • 0回复

澳门特区立法会举行全体会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07
第4版(要闻)
专栏:

  澳门特区立法会举行全体会议
  新华社澳门12月6日电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今天举行全体会议,继续讨论特区成立时必备的法律。
  今天的会议完成了《国旗、国徽和国歌的使用和保护》以及《区旗、区徽的使用和保护》两项法律的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立法会审议必备法律的速度的决议,并一般性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申请国籍办理的具体规定》。
  法律规定,玷污、损毁国旗和国徽以及更改国歌歌词者最高可被判处3年监禁,损毁区旗和区徽者最高可被判处2年监禁。在商标广告、私人丧事活动或日常生活中不正确使用国旗、国徽、国歌以及特区区旗和区徽,也将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