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阅读
  • 0回复

网络不应成为免费午餐转载信息付费呼声日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2
第4版(电脑·网络·通信)
专栏:八面来风

  网络不应成为免费午餐
  转载信息付费呼声日高
  本报记者任建民
  作者与作品就如父与子
  一位作者投给报纸的稿件被采用后,忽然发现它在网上广为流传。在最初的得意过后,他感觉有点不舒服:网站用我的稿子,怎么事前也不跟我打个招呼?事后也不给我开点稿费?
  上门交涉,网站的人一脸的惊讶:我们网站与报纸有内容授权协议,转摘他们的内容已经得到许可了!谈到稿费,网站的人不情愿地说,我们网站开了这么长时间了,还是第一次有人向我们要稿费!
  一家网站开设了一个北极报道专题,跟几位考察队员约了一批稿件。没想到,几十万字的内容被另一家网站全部再搬。作者向后者提出稿费问题时,经营网站的公司负责人反问道:你们又没有专门给我们写稿,凭什么给你们开稿费?
  很难说是无知还是故意。
  由于网站信息的易复制性,未经授权便转载其他网站的信息内容在中文网站中可以说是普遍现象。有人戏称,ICP就是“InternetCopyandPaste”(网上拷贝和粘贴)。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针对这一问题指出:网络上主要矛盾不是作者的权力用得太滥,限制网络发展,而是作者的权利在网上受到的侵犯太多。康德说过:作者与作品就如父与子。没有作品网上载什么?只有作品多了,网上内容才能丰富。
  网络世界不是盗版的天堂
  不过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网上版权意识开始觉醒。也有人把1999年称为“网络官司年”。从六作家状告“北京在线”,到“走进中关村”起诉《中华工商时报》,网络版权成为今年各媒体争相报道的热门话题。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蒋志培说:网络世界不是盗版的天堂。网络世界不是没有法律秩序的。抄袭,在网上也不行。
  其实,任意摘抄别家网站内容的做法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你也许很容易得到其他网站的优秀信息内容,另一方面你自己的好内容也面临被别人拷贝的危险。到后来每一家网站都不能保持自己的特色信息,每一家网站都没有吸引网上读者的优势了。
  日前,ChinaByte与新浪网、8848网站签订协议。根据协议,新浪网和8848网站转载ChinaByte网站上内容时,必须支付费用。
  ChinaByte是国内为数不多的能一直坚持内容以原创为主的网站之一。在支付作者稿酬、维护编辑队伍和购买新闻方面一直支付较高的费用。目前网站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网上广告业务,少部分来自电子商务。ChinaByte网站信息的收费授权方式,开辟了中文网站收入的新渠道。
  ChinaByte和很多中文网站都签署过内容授权协议,但都没有涉及费用问题,现在新浪网、263、8848网站同意在转载ChinaByte网站信息内容时付出相应的费用,表明中国的互联网络发展已经开始进入一种有序经营的状态。
  转载也要付报酬
  中国加入WTO的脚步日益加快,大量的资金注入网络。无论在内容建设还是在媒体宣传上,ICP都在进行更大的投入,竞争将更加激烈。在这种情况下,网站成功与否的关键便在于网站本身的内容和服务建设。如果一个网站还在完全采用摘抄的运作方式,拥有原创内容的网站会对它采取层层限制,再加上国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便会使这个网站在获取信息内容方面处在劣势。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研究员唐广良在一次座谈会上也说,网上作品如果具有原创性,同样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关于转载作品的问题,适合于传统媒体的著作权也同样适合网络,转载要付报酬。
  新浪网给Chinabyte信息费,这一举动也必将给中国的网络发展带来连锁反应。新浪网也已经认识到,每天从全国数不清楚的报纸上摘下来的新闻也早就应该给钱。据悉,他们正在与报纸签付款采用信息的协议。由此也让人们更清楚地认识到,网站“享用”免费午餐的“好日子”该结束了。如果网站之间或者网站和媒体之间签署信息许可协议时忽略了作者的劳动,势必招致越来越多的不满。不管是原创者自己投给网站的,还是网站从其他媒体上转摘的,作者都有得到报酬的权利。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