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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市卫生立法研讨会提出加快完善卫生立法框架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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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3
第5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部分省市卫生立法研讨会提出
  加快完善卫生立法框架体系
  本报北京12月12日讯新华社记者朱冬菊、本报记者傅旭报道:为总结交流卫生立法经验,研讨卫生法律框架体系,进一步推进卫生法制建设,部分省市卫生立法研讨会今天开始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彭珮云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目标是初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卫生法事关全局,建立比较完善的卫生立法框架体系,是当前的一项迫切任务,对保护人民健康权益,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她希望与会者就进一步完善卫生立法框架体系、如何实现这一体系等问题进行认真的研讨。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开轩、副主任委员张怀西也在今天的开幕会上讲了话。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立法工作取得了较大成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卫生法律有8部,包括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执业医师法等;国务院发布或批准发布的卫生行政法规23部;卫生部制定的部门规章400多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和政府制定发布了大量的地方性卫生法规和地方卫生规章。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加快卫生立法,完善卫生立法框架体系,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卫生部联合召开这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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