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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区立法会完成特区立法会议事规则审议程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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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2
第2版(要闻)
专栏:

  澳门特区立法会完成特区立法会议事规则审议程序
  新华社澳门12月10日电(记者姚晓娜)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昨天举行全体会议,完成了《澳门特区立法会议事规则》的审议程序,有关法律将在澳门特区成立时进行午夜立法。
  昨天的会议一致通过,未来的法律不能提出修改澳门基本法第七十五条和附件二所规定的4项特区政府专有的提案权,包括公共收支、政治体制或政府运作的议案以及立法会的选举法。
  会议还讨论了有关特区立法会在听取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告及行政长官回答立法会议员质询时的时间限制等,取消了原来的时间限制。同时讨论决定立法会审核、通过政府预算案的工作将交由立法会常设委员会负责,不再设专门委员会处理。
  本次会议还决定特区立法会的小组会议以闭门方式举行,全体会议则公开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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