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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其琛作全国人大澳门特区筹委会工作情况报告 筹委会已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交给的任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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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8
第4版(要闻)
专栏:

  钱其琛作全国人大澳门特区筹委会工作情况报告
  筹委会已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交给的任务
  本报北京12月17日讯记者傅旭报道:在今天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钱其琛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
  钱其琛说,一年多来,筹委会按照澳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就筹备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事宜紧张而有序地开展工作。到目前为止,筹委会共举行了11次全体会议,下设的政务、法律、经济、社会文化4个工作小组共召开了51次小组会。经过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已经完成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交给的筹备澳门特别行政区的9项任务。
  钱其琛分6个方面报告了筹委会的工作:组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选举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关于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有关机构、立法会和司法机关等方面的工作;关于法律方面的工作;开展对与澳门政权交接和平稳过渡有关的重大经济问题的研究;关于社会文化事务方面的工作。
  钱其琛说,筹委会成立后所进行的重要工作是组建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全部由澳门永久性居民组成的200人的推选委员会。他说,去年9月,筹委会就推选委员会的具体产生办法在澳门开展了广泛的咨询活动,先后举行了13场咨询会议,澳门各界的324个团体、近千位人士参加了咨询。在充分吸纳澳门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筹委会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具体产生办法》。1999年4月9日,筹委会全体会议以无记名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从候选人名单中选出了185名推选委员会委员。他们与4名澳门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经协商推举出来的11名澳门地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一起,组成了200人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何厚铧先生报名参选行政长官后,辞去了推委会委员职务,由于他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空缺无人递补,推委会最后由199位委员组成。
  钱其琛说,1999年5月15日,推选委员会在澳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当天,199名推选委员会委员全部出席了会议。选举结果,何厚铧获163票,高票当选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他说,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产生的整个过程都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和廉洁的原则。除委员填写选票不公开外,全过程向海内外传媒开放,现场有数以百计的记者采访报道,并有中文、葡文、粤语、英文的电视直播。提名和投票选举均设有监票人,从发票、投票到开票、唱票、计票均在监票人的认真监督下进行。澳门社会和国际舆论对这次选举一致予以好评。
  在法律工作方面,钱其琛说,筹委会首先研究了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具体实施问题。筹委会还研究了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具体实施问题,即哪些人可以成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他说,筹委会完成了对澳门855项现行成文法律、法令的审查和研究工作。
  钱其琛最后说,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是我国政府处理澳门问题的根本方针。筹委会所进行的筹备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工作,就是要落实“一国两制”的方针,为“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创造条件,打好基础。筹委会在制定有关办法、作出有关决定时,都是以“一国两制”方针为指导,以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为根据。同时,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筹委会坚持以开放的姿态“面向澳人,依靠澳人”,充分吸纳澳门居民的意见,推动广大澳门居民参与到筹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伟大事业中来。正因为如此,筹委会的工作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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