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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冠林作关于海关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健全缉私体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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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8
第5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钱冠林作关于海关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健全缉私体制
  本报北京12月17日讯记者崔士鑫报道:今天下午,海关总署署长钱冠林受国务院委托,作关于海关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说,这次对海关法的修改,体现了4个方面的原则:一是健全缉私体制,二是对海关增加必要的权力,加大打击走私力度,三是着眼于促进对外贸易,提高通关效率,四是完善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并对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以严格规范。
  钱冠林介绍,目前,用货运渠道走私占整个走私案件数量和案值的80%以上。为了遏制这一势头,解决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草案从明确报关企业责任、完善保税制度、加强税收监管制度、完善海关担保制度等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海关监管制度。按现行海关法,海关对涉嫌走私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没有扣留权,对在海关法规定的区域以外调查走私时没有任何检查权。针对这一问题,草案做出了相关规定,完善了海关的执法手段,同时,也对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活动提出了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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