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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不虚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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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2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漫话

誉不虚出
道夫
近闻,山东省青岛市消协、技术监督、物价、卫生、工商等部门撤掉了10多个名目的1000多块假“荣誉”的牌子……
无独有偶。河北邯郸市委、市政府近日也发出通知,要求减少各类与领导干部有关的“荣誉”评比活动。据说,此举使往日生意火爆的锦旗、牌匾制售商家门可罗雀。
上述一“撤”一“减”,深得民心。笔者在为此叫好的同时,也想借着这个话题,说上几句:
“荣誉”称谓重在名实。拿青岛市来说,那些所谓的“放心店”、“信得过单位”、“满意单位”等“荣誉”的评选,很多是以广告宣传、赞助等名义花钱买的。名不副实的牌子,不合规定不受欢迎不说,甚至有垢眼目,反而砸了自己的牌子。古人早有“誉不虚出”之言,如同竞技体育靠吃“兴奋剂”取得的“荣誉”被人耻笑一样,“荣誉”容不得有假,它靠的是实实在在的成绩和兢兢业业的表现。
“荣誉”,顾名思义,光荣的名誉。因此,“荣誉”是“优秀”的代名词,选“优”不能太多、太滥。古人谚云:“宝剑赠与烈士,红粉赠与佳人。”可眼下有些地方将“荣誉”当作胡椒面———任意撒,这个归你,那个属他,反正“鲜花”大家戴,“牌匾”转着来。这种良莠不分、人人有份的做法,既违背评比的原则,也有损大家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还有什么荣誉感可言?
“毁誉之来,皆不徒然”。从这点上说,“荣誉”不是沽钓的,也不是虚徒的,它源于老百姓由衷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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